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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中权力加大,哥们儿义气和“好处费”让他越陷越深。直到有一天——

贪官忏悔:升职“喜讯”把我从贪婪梦中叫醒

2014年04月08日09:01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升职“喜讯”把他从贪婪梦中叫醒

  忏悔人:郭红安

  原任职务: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农财办主任

  触犯罪名: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12年12月9日,郭红安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

  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1年,郭红安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单位公款共计1540万元借给亲朋好友用以资金周转、注册公司等,共从中获利48万元。新闻背景:这是郭红安在被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诱惑越来越大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幼时家境不好,但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家人对我的疼爱和期望更多些。上初中时,我的学习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为了供我读书,两个姐姐早早就辍学在家务农。1992年,我不负众望考上了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家乡的政府部门工作。参加工作后,我为人勤恳、工作积极主动,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与赏识。经过几年历练,我走上了乡政府中层领导干部的岗位。

  2008年4月,我被任命为京航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财办)主任,主要负责办事处下辖各村、组的财务管理,统筹安排上级部门下拨的征地款和附属物款,并按照规定给群众兑付等。随着手里的权力渐渐增大,随之而来的诱惑也越来越多。然而,这时的我已经听惯了别人的阿谀奉承,对各种饭局也来者不拒。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正是走向深渊的开始。

  欲望让我迷失2008年9月,农财办收到了

  几个个人存折,里面存的是乡里几个村的土地补偿款,一共500余万元。由于村民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这些补偿款暂时无法兑付。当时的惯用做法是,将村资金存在村委会主任或村会计个人银行账户上保管,于是,我就将这些钱全部存入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2009年6月,一个姓姚的朋友在饭局上提到想成立一个公司,但苦于没有注册资金,请我帮忙,并表示一定“酬谢”。碍于朋友的情面,我告诉他缓几天让我筹钱。随后,我专门到工商部门打听注册公司的流程,需要多少资金等等。打听清楚后,我便将账户中的50万元存入姚姓朋友的公司验资账户。他的公司注册成功后,他就将50万元还给了我,并给了我5000元当谢礼。

  短短一个月时间,我保管的资金没有任何损失,而我自己也“赚”到了一笔钱,这让我几天都难以平静。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后,虽然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想到资金是自己保管的,只要没人问没人查就不会暴露。这样的侥幸心理和对金钱的欲望彻底让我迷失了。

  之后,亲朋好友提出的借钱要求我不再拒绝,我把公家的钱当成了自己的随意使用。干建筑工程的朋友缺钱,我借给他40万元;干建筑工程的亲戚没钱,我用公款定单60万元质押贷款50万元借给他;需要盖仓库的朋友,我借给他150万元。面对着别人递来的“好处费”,我已经完全放纵了自己。

  2010年,是开发区建设的黄金时期,上千万元的资金都汇集到了我的账户中,这让我更加忘乎所以。同年6月,郑州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因为资金周转紧张,托我的朋友找我借钱,我转给这个食品公司310万元。两天后,这个公司便将款项还给了我。2011年4月,这个食品公司又因经营需要资金,我从“三资中心”账户和村账户转给该公司1000万元。几天后,该公司将600万元款项归还。这两次借钱也给我带来了将近14万元“好处费”。

  我选择了自首

  直到2011年5月,一场人事变动才将我从疯狂和贪婪的梦中叫醒。我升任办事处主任助理,单位要求尽快将工作进行交接,可这样的喜事在我听起来却如丧钟一般。为了把“窟窿”先堵住,我催促朋友还款的同时,也不得不用自己的钱先代为归还。为了掩盖出借公款的行为,我将“三资中心”账户资金清零,将会计资料销毁,仅将印章交给了继任者。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的我,此时还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

  2012年7月,我听到单位同事议论“三资中心”的账户资金,我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能已经败露,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我躲了起来。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我惶惶不可终日。然而,我更放心不下的是父母,偏瘫的母亲和刚刚查出身患癌症的父亲。

  冷静下来后,我知道自己已无法逃避,我可以销毁自己记录的账目,却无法销毁银行留存的凭证。事已至此,我唯一的出路是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怀着遗憾安顿好父亲后,我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在看守所的高墙内,我追悔不已。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瘫痪在床的母亲,该怎么面对刚刚确诊为肺癌正在医院化疗的父亲,该怎么面对出了车祸还不能行走也在医院治疗的妻子,该怎么面对10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在他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能在他们身边,所有的事情为什么会来得那么巧,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

  我触犯了法律,放纵了自己,利用国家赋予我的权力来谋取个人利益。东窗事发后,我依旧心怀侥幸,以为可以躲得过法律的制裁。但良心的谴责和家人的劝说,让我最终选择回来承担自己所做的一切。(孙亚永 朱昱 刘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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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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