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哲
人大招生腐败丑闻引人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去年末至今一直身陷“招生门”。昨天,一份10人名单在人大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网页上进行公示,他们是“首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的拟定人选,从社会各界公开征选而来,任期2年,可以连任。祭出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的新招,是徒有虚功,还是真有实效?
所请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
去年,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因招生问题被查,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报道称,为进名校贿赂招生官员的尺度达到百万元级,“100万上人大”的说法不胫而走。事发后,从前七校结盟的“华约”减为六校,人大悄然退出。
此番校方表态,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公示中的首届招生社会监督员出自教育、新闻、司法、纪检等几个界别,有外地中学校长、人民日报编辑、央视记者、国务院参事、法院院长、京区纪工委书记等多种身份。
其中,来自上海的一员为熊丙奇教授,现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他收到《人大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文本,在京与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谈,接受了这个拟任职务。他认为,这个监督员群体具有比较广泛的社会代表性。
招生监督填补制度“空白”
对于社会监督员一职,熊丙奇认为“有,总比没有进步”。他表示,招生弊案发生后,学校以开放心态,接受社会监督,回应公众关切,毕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是此前国内高校招生领域的一处制度空白。
“信息公开是招生反腐的前提。”熊丙奇希望人大促进招生信息透明化,尤其要针对一些非普通招生对象,追问招生程序的合理性,“避免招生事务受到学校行政干涉”。不过,目前校方给予他们多大的监督权力及监督范围,还待进一步细化。
现代大学制度是终极目标
从长远来看,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还并非招生监督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熊丙奇建议,高校招生实现“三公”,应当设立高度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这种委员会制度依赖于高校一整套的现代大学制度,类似大学理事会甚至董事会的构成和作用。其人员来自各方代表,可以通过选举方法吸收社会贤达人士加入,以责任人的身份直接影响招生制度实施。而现阶段,招生社会监督员们似乎是一个附加机构,还未内化为学校治理结构的一部分,或与其他决策机制融为一体。熊丙奇也坦承,在这种招生委员会制度确立前,监督员发挥着有限监督作用。
从根本上进行招生反腐,还有不少机制可以强化。上海大学教授浦家齐认为,要鼓励民众监督和检举招生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招生腐败,若不是本校自行揭发的,抑或本校还对这种行为包庇和隐瞒,就应责令该校限期整改,并暂停或无限期停止其自主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