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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破冰:国企纪委书记将不在本企业产生

陈碧红

2014年03月17日09:10   来源:四川日报

原标题:国企纪委书记将不在本企业产生

最近几天,成都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市公交集团和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的新纪委书记就将走马上任。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两名新任纪委书记不再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人选,而是由成都市国资委纪委提名、国资委党委审定。

在熟悉国有企业“内部环境”的业内人士看来,这对众多市属国有企业而言实为一次不小的“震动”。

自2012年以来,成都工投集团、兴蓉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相继曝光查处,暴露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国有企业已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破除国企“顽疾”,去年起,成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触角开始加快向国有企业延伸。

纪委书记为何不敢、不能、不会监督?

“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14家市属国有企业中,有12家企业已设立了党委和纪委。”成都市国资委纪委综合处负责人介绍,改革前,这些企业的纪委书记当中,有些由企业内部产生,大部分还承担了其他业务工作,导致纪检监察主业不突出,业务能力不强,监管力度不够,很少向市国资委纪委报告监督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其企业内部的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

不仅如此,企业内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数量也不合理。“这些企业下面还有二级、三级企业,平均算下来每户企业内设立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只有0.3名。”受企业成本管控、效益增值等因素影响,增加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无疑是一个难题。

人事管理乏力、业务能力不强、架构不合理,只是若干因素之一。

今年2月,成都市纪委法规室主任赵明国被提任为成都建工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集团董事。他注意到:“改革前,纪委书记谁来干、薪金领多少、如何考核,全由企业说了算。”而且,按照此前的规定,一旦企业内部发生了任何相关违纪问题,也没有要求纪委书记第一时间向市纪委、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赵明国坦言,没有充分话语权、纪检人员势单力薄等,最终导致出现了纪委书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发生。曾在成都公交集团担任纪委书记7年的郭强,也有类似体会:“原来的监管确实存在‘远’、‘软’等问题。”

改革关键是解决独立性和权威性问题

“改革已势在必行。”据成都市纪委干部室负责人介绍,自去年起成都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国资委,认真剖析国企领导人员腐败案件高发原因,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始施行新的改革方案。

针对国有企业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新方案要求:凡设党委的国有企业都必须设立纪委;设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国有企业,配备专职纪律检查员。“改革的关键问题就是要解决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资委纪委综合处负责人称,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将不在本企业产生,而是由国资委纪委提名,从市级部门的优秀干部中选拔,经市国资委党委同意,按相关规定启动任免程序。纪委书记的管理、考核等也交由市国资委纪委统一进行管理。

此外,纪委书记在本企业也不再兼任与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职务,突出‘监督、协助、办案’三项职责。在同一企业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原则上应当交流,满5年则必须交流,以避免“近亲繁殖”。

针对过去企业纪检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待遇均由企业自主确定的问题,国资委纪委综合处负责人称,今后将由市国资委纪委统一组织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薪酬标准、评优评先和职位晋升提出意见建议,经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后,由企业按标准执行。“也就是说,纪委书记将不再被企业牵着鼻子走。”

据了解,目前成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办法正在加快拟定当中,对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人员等都将有明确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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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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