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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应勇:以机制化解“执行难”

2014年03月13日08:03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应勇:以机制化解“执行难”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此同时,影响执行的社会环境尚未根本改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应勇认为,法院“执行难”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信用惩戒配套机制未建立,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政府部门无具体法律依据对其予以信用惩戒;信息化集中查控机制缺乏整体性,在一些部门,查控仍无法顺利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执行不够,在一些案件中,仅由法院一家难以化解矛盾,在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上,法院的司法救助也只是杯水车薪。对此,他建议:
  
  首先,尽快修订与失信惩戒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涉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并尽快修订增加失信惩戒条款。比如,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试行并复制推广至全国的认缴制注册资本,需要尽快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准入限制的具体配套法律法规。
  其次,建立统一的信息化集中查控机制。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集中查询网络,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同时要配套推进查控一体化,使协助执行工作更加合法化、集约化、规范化。
  
  最后,建立执行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建立基层组织参与执行、基层公安协助执行的机制。将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体系衔接,解决当事人执行后续的生活问题,形成稳定的、长效的救助工作机制,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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