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8日11:17
沈耀钦
去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对腐败现象坚持“零容忍”,真正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1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1人。
“打虎”重拳出击。凡“老虎”,往往位高权重,破坏力强。“打老虎”社会影响大,遇到的阻力也较大,需要敢碰硬、动真格的勇气。去年以来,泉州市纪委注重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对外、对内两个方面的分工协作机制,群策群力找“虎”打“虎”,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要案。如查办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骆景风,市公安局原调研员、石狮市公安局原局长蔡文举,惠安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树青,丰泽区政府原副区长詹振生等,积极配合省纪委查办泉州市人大常委原副主任骆国清违纪违法案件,起到较好震慑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重点盯住权力较为集中的土地招拍、资金分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监管以及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聚焦问题“拍蝇”。“老虎”要打,“苍蝇”也不能任其乱飞。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四难”(办证难、执行难、看病难、上学难)背后的腐败问题,善于从效能督查、行风评议、执法监察和离任审计中发现案源线索。同时,加强对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强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指导和督促,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行政执法、医药卫生、征地拆迁、教育系统、国资国企等部门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97件。如永春县药品购销商业贿赂系列案,涉及永春县医疗系统干部、医务人员12人;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2名工作人员受贿,严重干扰二手房交易秩序案;安溪县蓬莱镇温泉村党支部书记等7人共同贪污上级财政拨款和“校安工程”捐款26万元案。
抓早抓小治未病。大贪巨腐不是一天养成的。泉州市对一些部门和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有病马上治;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铸成大过。2013年,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信访件直查快办力度,扩大初查面,对信访件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全市共信访约谈99人次,函询41人次,诫勉谈话59人次,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效能投诉577件。同时,通过召开“廉内助”座谈会、签订承诺书和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增加查阅账册的环节,着力纠正有关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对23起典型案件实施整改,督促建章立制49项,防止同类案件再次发生。
严厉惩戒纠歪风。一是严明公私界限。2013年,中央连发禁令,所禁都是公私不分或是化公为私之事。泉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各单位做到令行禁止,对于顶风违反禁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以来,查处了惠安县司法局原局长邱国庆公款印制年历、安溪县墩坂中学原校长林坤城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教职工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一切歪风邪气。2013年,泉州市通过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明察暗访,共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161个,问责处理59人,分4批次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了泉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蔡永升公款违规会餐、永春县下洋镇交警中队原指导员李栋良大办女儿婚宴收取礼金等问题。
(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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