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网格化管理作用真不小,一下子挖出了6条‘蛀虫’,保证我们老百姓及时领到了征地补偿款!”2月8日,当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干警按照网格化工作要求(每周六为网格化工作日)走进该市东华镇赵沟村时,有村民这样反映。
2012年3月以来,登封市检察院按照“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接地气、护民生、化民怨”的要求,探索检察工作对接“乡镇一级网格、社区二级网格、村庄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水平。
2013年6月15日,该院反贪局干警任小军、周亚东到东华镇赵沟村进行网格化走访时,群众赵某反映:“郑登快速通道征地时,村干部刘某的地与我家相邻,树木也基本一样,我家仅得了几千元补偿款,而刘某和其两个兄弟得了20多万元,真是太不公平了!”这句话立即引起检察干警的注意。
两名干警将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立即向院里作了汇报,该院检察长刘文胜要求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进行摸底排查。考虑到郑登快速通道在该村占地较多,涉及群众上百户,办案干警没有直接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采取行动,而是从外围取证入手,在秘密调取了被占地户的户籍信息、银行代发附属物补偿款明细、补偿协议后,充分利用网格化打下的良好群众基础,对存在的疑点,通过询问知情人、走访群众等方式逐一排查。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和取证,该院查明:在郑登快速通道征用赵沟村土地过程中,赵沟村党支部书记赵剑明、村委会主任刘建光、村监委会委员王占伟、七组村民组长刘国杰和七组群众代表刘建龙、刘建东等6人,沆瀣一气,虚报核桃树,先后共骗取国家土地附属物补偿款38.24万元。2013年12月25日,登封市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赵剑明等6人有期徒刑七年以下等不同的刑罚。(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白朝鹏 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