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8日在乌鲁木齐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委委员41人,列席264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法院、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央纪委九室同志到会指导。
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全会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把握职责定位,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张春贤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精神,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的主要任务,突出强调要站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强化党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讲话彰显了自治区党委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振奋人心、凝聚力量,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领导有力。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全会强调,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反腐败新成效取信于民。
全会指出,2014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突出政治坚强,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要发挥法制建设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政协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完善检查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中央顶层设计下,结合新疆实际,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自治区纪委派驻监督对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第二,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严明财经纪律,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问题发生。
第三,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整治文山会海。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并实名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反映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面推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严明审查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
第五,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核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建设。
第六,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遵守“十个严禁”,争做“六个表率”,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能力建设”专项活动。规范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探索治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有效办法和制度。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美好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