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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1月25日13:19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强调,春节期间,是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期,也是人民群众关注党风政风的敏感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问题不查处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曝光不放过,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6起典型问题是:

广西林科院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院长袁铁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周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职务;所用公款全部退缴。

钦州市灵山县政协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钟纪华公款旅游。钟纪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4万元全部退赔上缴。

贺州市贺州日报社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社长叶纪银、时任副社长李重建(现任贺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贴款项全部退赔。

桂林市秀峰区地税局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消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吕保全受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局长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玉嫒受行政警告处分;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读书协会负责人杨丽受行政记过处分;开支的款项全部退赔。

崇左市宁明县文体局局长陶昌东、党组书记钟晓光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党内警告处分;所购车辆已被收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百色市平果县马头镇卫生院院长李欣、新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韦敏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受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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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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