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各级检察机关对389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1月19日下午向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透露的消息。
敬大力说,2013年,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37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26人,渎职侵权犯罪548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共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8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5人;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642人。(见习记者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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