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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

江苏省纪委首次点名通报 去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74名

2014年01月14日09:00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

  “去年是近年来我省查办案件力度最大的一年。”昨天召开的省委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练如俊一开始介绍情况,就引起与会媒体极大兴趣。“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59143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8514件,立案10387件,移送司法机关791件,处分1035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

  这是省纪委首次对外发布全年查办案件情况,其中点名通报的一些厅级干部及“一把手”违法违纪情况,更是引起广泛关注。

  17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

  练如俊介绍,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了五方面案件。

  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共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61人、乡科级干部988人,包括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原泉山区委书记张引,省民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友超,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国星,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程晓强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地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一把手”案件。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开发、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查处力度,查办了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河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汪扬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索要、收受巨额贿赂案,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民利用分管工程建设之机收受巨额贿赂案,盐城市盐都区委常委武炳光利用工程发包索要巨额贿赂案,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仁华利用企业改制收受他人贿赂案,泰兴市副市长林楠利用分管城建收受贿赂案、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刘一专利用拆迁贪污受贿案等典型案件。

  失职渎职等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653件,占案件总数的15.91%。如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镇长吴琨在负责拆迁工作中,采取虚增面积、虚假补偿等手段,帮助被拆迁人多获取补偿款,造成国家损失727万元。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违规征地拆迁等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850件。如徐州市对高速公路交巡警“索拿卡要”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交巡警支队高速五大队一中队12名民警被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查处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环保系统等案件870件,典型的有无锡市环保局副局长戴卉,南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开发区分局局长葛德勇,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夏国强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案。

  违反“八项规定”受到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786起,包括南京市高淳区多名党政干部接受企业安排旅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证难办脸难看、盱眙县多名医生接受医药公司邀请赴台旅游、镇江新区环保局局长戴群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违规发放福利等违纪案件。

  平均每天办案28起

  去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为什么能取得累累战果?练如俊介绍,省纪委坚持把办案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在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后勤保障上向办案工作倾斜,突出办案优先。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机构和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案件检查室从4个增加到6个,人员增加2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保障得到加强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唤春说,去年立案数达到2006年以来最高值,平均每天查处28起案件,对腐败分子起到极大震慑作用。最近淮安正在查处一起环保案件,该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汝华主动到市纪委投案自首。

  腐败案件有哪些新特点、新变化?王唤春分析,一是作案手段新,出现通过他人收受贿赂、代持股份取现敛财等现象;二是经济案件占比高,达到38%,贿赂、受礼、贪污、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等贪占型案件比较突出;三是涉案金额大,特别是涉及土地的案件数额较大;四是查办案件中涉外因素多,有人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有人受贿就在境外,增加了查处难度。

  探索领导干部财产公示

  除了案情外,媒体对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布办案信息也普遍关心。练如俊表示,今后凡是省纪委查处的案件,都将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省纪委也要求各市县纪委都这么做。对于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只要情况属实,纪检监察机关都将立即查处。省纪委将完善有关信访举报包括网络举报制度,欢迎公众通过中纪委和省纪委网站专门设立的举报信箱进行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都会及时给予答复。

  王唤春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案情发布,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对于举报线索,办案部门重心前移,都会认真核查。对反映问题较为笼统,不具备可查性,或者问题性质轻微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诫勉谈话。2013年,通过面谈、函询等方式,对1499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还为受到错告诬告的69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消除了影响。

  我省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方面有何进展?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问题,练如俊回答:我省已经实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至于领导干部财产公示,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部署,我省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镇江、淮安等地已探索对新提拔干部进行财产公示。我省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各地探索积累成熟经验基础上,开展这项工作。(记者 任松筠 制图 张晓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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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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