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当好表率……”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纪检监察系统近400名党员干部集聚一堂,聆听由市纪委领导带头主讲的“作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主题党课。这是厦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举措。
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着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市纪委、监察局规范机构设置,合理核定机构职能,新成立第四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着手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派驻机构及干部的统一年度考核;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工作,规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的分管工作,帮助其把工作精力集中到主业上来。
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91件,涉及干部19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人。市纪委、监察局还积极整合各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力量,尝试交叉办案等方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在突出主业的同时,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反对铺张浪费。2013年,委局机关会议、文件总数比2012年减少38.9%。该市还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零持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利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每位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诚恳的提醒;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围绕政治理论、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举办了“道德讲堂”和专题学习研讨会等。(洪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