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省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开始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装置,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收费)系统支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为方便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ETC收费事项,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实现了将ETC收费装置与公务卡绑定,即将高速公路ETC收费所产生的信息自动链接到对应公务卡中,通过公务卡结算方式完成报销所缴收费。此项举措,一方面创新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缴款方式,可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另一方面,扩大了公务卡使用范围,方便预算单位资金结算,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李霞 记者/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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