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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曝光7起典型案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安徽省今年给予176人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12月24日15:44   来源:合肥晚报

原标题:省纪委上午曝光7起典型案件

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是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今早,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期安徽查处的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省内各级纪检机关加大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查处力度。省纪委监察厅透露,安徽省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先后组织了150个明察暗访组,进行了187次检查,抽查了996家机关单位,暗查了1084家酒店等经营场所。尤其在今年清明节和国庆节,省纪委开展了公车私用问题专项检查,组织了13个暗访组,开展了18次暗访,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1起。

“截至目前,安徽省共查处374起案件,处理5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人。”被查处的176人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67人。省纪委监察厅还做了统计,374起查处问题中,比较集中的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分别占总数的22%、11%和9%。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点曝光一批安徽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1.安徽省医学情报所所长、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尚柏利用子女婚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医学情报所所长职务,并依照程序免去其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回。

2.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学生处设立“小金库”,财务处处长王幼桂、学生处处长夏小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调离现岗位。

3.合肥市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桥头集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李恩洋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接受吃请,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4.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徐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的超标车予以收缴。

5.黄山市祁门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马慧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财政。

6.滁州市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刘怒违规向多家服务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借用车辆为其子操办婚礼,未支付用车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阜阳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科长马伯平与阜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振欣、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海勇等5人工作日午餐饮酒,马伯平等5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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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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