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受280万元贿赂为他人牟利,江西省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原科长杨秋海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3年案发,杨秋海利用职务便利,帮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申报节能补贴项目,杨某因此非法获利3100余万元。杨秋海共接受贿赂24笔,受贿总金额达280万元。受贿款中除一部分返借给杨某吃利息外,其余分别投资到杨某的三个公司里获利。(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詹镇南 傅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