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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蒲江县创新实行乡镇纪委办案党委责任制

2013年12月16日15: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年以来,四川蒲江县针对以前乡镇办案“线索发现难、调查深度浅、案件查办少”等困境,通过原因分析和问题查找,创新实行乡镇纪委办案党委责任制。将乡镇纪委办案的责任和目标提升到党委一级,在机制上保证了乡镇纪委办案的工作力度,1-10月,全县办案67件,其中乡镇办案51件,占76%。

新模式——

落实乡镇办案制度规范

“今年,我们通过抓制度与目标、抓督查与示范、抓考核与落实三项措施创新乡镇办案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蒲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制发了《乡镇纪委办案实行党委责任制暂行办法》,把办案工作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突出出来,作为党委既要抓又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目标,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办案在党委工作中的位置和力度。

在工作推进工程中,由县纪委书记亲自带头,每位常委每月到联系乡镇,对党委责任制办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将寿安镇、西来镇作为示范点,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以点促面,以会代训促进制度落实。与此同时,县纪委专门制定了乡镇办案党委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无论是县纪委常委还是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在年终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和约谈。

新格局——

强化乡镇办案组织保障

在办案过程中,蒲江县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亲自参与查办,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把查办案件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委在“不干涉”的原则下,成立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派出法庭和党政办等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办案工作。

据介绍,各乡镇党委对办案工作全力支持,对重要案件查办党委书记亲自进行协调和统筹安排,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无条件配合办案工作。党委书记每年亲自参与查办一件典型案件并向县纪委专题汇报,进一步加强了党委书记查办案件负责制。乡镇党委严格按照要求,统筹安排落实保障工作,配齐配强纪委办案人员,平均每个乡镇纪委有3-5人。落实专职办案副书记人员配备,有专职办案人员1-2人。配备了一楼或平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车辆和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办案经费。

新标准——

严格乡镇办案实效评价

今年,各乡镇纪委将线索收集任务纳入乡镇机关各部门和各村全年工作目标内容。建立镇、村、社三级纪检组织线索收集机制,定时召开财政、公安、计生、林业和国土等职能站所参加的线索收集排查会议,并对每月线索收集情况进行通报,强化了基层案件线索的收集能力。1-10月,全县乡镇共收集可查性线索69条,已立案51件。

“乡镇纪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办案权利,并按照县纪委和党委要求,积极完成办案任务。办案中严格执行两人以上初查初核、党委研究立案调查、县纪委预审、乡镇党委审理决定、纪委执行等办案的程序和步骤,保障乡镇办案的严肃性和规范化。严格了规范案件查办的工作流程与操守。”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蒲江县全面实行乡镇之间协作办案制度。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县纪委书记任协作区办案领导小组组长,成立3个指导组。对协作区内单个乡镇难以突破的案件,由线索所在乡镇纪委书记任调查组长,抽调本协作区其它乡镇纪委人员成立调查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避免和减少“关系网”的干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对查实的问题,给予违纪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针对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对典型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乡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对失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和说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1-10月,全县乡镇纪委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回访48例,谈话20余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川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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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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