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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印发 明确国内公务范围

2013年12月09日08: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9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规定》执行。

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察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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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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