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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2013年12月06日09: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江苏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江苏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建立联动大督查机制 推动中央和省作风规定刚性执行

2012年底,中央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江苏省委及时制定十项规定和贯彻落实具体办法,省纪委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建立联动大督查机制,通过全面督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作风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针对一些单位存在铺张浪费等问题,组织开展反奢侈反浪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在全省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清理节庆论坛展会等“三项清理”工作,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中央和省作风规定实施以来,江苏省共查纠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474起,处理违纪违规人员669人。围绕作风建设中突出问题,江苏省委制定出台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简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等“十项制度”。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今年1至10月,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840件,,其中地厅级干部案件10件,县处级143件;党政纪处分7213人,移送司法机关611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拖成大案。进一步修订完善《自办案件基本流程》和案件办理跟踪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流程,强化防控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全面推广“一案五报告”做法,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增强办案综合效果。

围绕建设江苏廉洁政治 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健全分层分类教育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江苏省委组织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妥善处置涉腐舆情信息。强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理念,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根据中央关于制定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安排,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深化细化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预防腐败工作、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思路。

全面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6个方面18大类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升制度严密性。稳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确定6个省辖市、2个县(市)和6个省级部门为试点单位,积累经验全面推开。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稳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网络系统。注重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监督规范中介机构入手,对特定行业和领域实行失信准入限制。

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活动推进各项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服务民生事项的督查力度,确保中央和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督查督办作用,创新开展媒体联动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督促相关部门优化“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打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加大蓝天工程效能监察力度,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动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在全省组织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规范市、县及以下治安管理、土地执法、工商执法、安监执法等七大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提升测评效率和公信力,促进基层干部勤勉干事、廉洁奉公。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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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小粟、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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