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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严查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违建 说情干扰将从严从重处理

2013年11月21日09:24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海口严查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违建

今后海口的党员和公职人员若参与“两违”将从重处理。海口市日前出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组织申报和清理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交易土地,非法改变土地、建筑物使用性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从中牟利等行为。

据了解,清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共产党员及工作人员,村(居)委会的共产党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清查内容:一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交易土地的;二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改变土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三是以本人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实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四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资助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五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以建房为目的,参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六是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非法租用农村土地实施违法建设的;七是买卖违法建筑以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八是内外勾结或弄虚作假致使违法建筑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九是其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清查工作分自查自纠、清查核实、集中处理三个阶段实施,从11月1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申报参与“两违”并主动拆除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的,从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在自查自纠阶段不主动申报、经查实参与“两违”的,出面说情、打招呼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阻挠“两违”专项清查工作,以及顶风违纪违法特别是城市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参与“两违”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属于领导干部的,一律按照有关程序先予以停职,再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从重从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见习记者 蔡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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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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