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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谈受聘特邀监察员:利用社会力量发挥纪检监察责任

2013年11月18日11: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18日电 (崔小粟)今天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栏目,以“解读三中全会《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规”为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点击进入直播页面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1月1日,监察部在京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聘请马怀德等40人为特邀监察员。

马怀德对于自己受聘监察部特邀监察员时谈到,特邀监察员早在1989年监察部开始实行,当时规定三年一个任期,后来改为五年一个任期。主要是请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履行对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进行监督,对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廉洁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特邀监察员制度是利用社会力量,既起到对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另外起到对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监督。”

马怀德称,今年中纪委监察部进一步修改了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办法,明确了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的要求以及基本职责:

第一是咨询,特邀监察员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一些重要的政策法规规章的制定承担咨询职责,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是联系,希望通过特邀监察员联系社会公众,联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的愿望;

第三是负责宣传,特邀监察员要负责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功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扩大纪检监察监督社会影响力;

第四是监督,特邀监察员既负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指派、委托,参与专项的监督检查,去监督监察对象,又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本身进行监督。因为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各种问题,反映情况、提供监督意见。

马怀德表示,总体来说,特邀监察员是利用了社会的力量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主体责任,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使得更好的反映民意、沟通民意,起到监督效果。

马怀德认为,特邀监察员“是一个分量很重的责任”,自己一方面将认真履行职责,克尽职守,完成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各项监督任务,特别是参与专项检查、咨询论证、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等。另一方面也想利用五年的任期在改进纪检监察履行职能,特别是法治反腐、制度反腐方面做一些研究,将相关的研究成果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参考。“因为反腐倡廉一方面是任务重,另一方面是问题复杂,需要全社会关注特需要学术界、理论界加以研究,拿出一些治本之策,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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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小粟、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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