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份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典型问题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日前再次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典型问题。
这7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副局长李树海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3年9月9日晚和9月10日中午,李树海分别在某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礼,收受礼金12余万元。奈曼旗纪委给予李树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旗委常委会提名旗人民政府免去其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并收缴其所受礼金。
包头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强等9名干部违反北梁棚改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9月22日,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回民街棚改搬迁攻坚大会。包头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强等8名干部无故未参加会议或无故迟到,并代由市商务局科长龙文军签到。包头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免去了王强的党内和行政职务,对代他人签到、无故未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其他8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后备干部的人员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巴图违反规定私驾公车问题。2013年7月26日17时20分许,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巴图驾驶蒙F00409越野车在突泉县境内与突泉县永安镇政府干部张忠仁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兴安盟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巴图党内警告处分。
通辽市奈曼旗统计局副局长邱会酒后打人问题。2013年9月12日下午,邱会酒后因文件签发时间问题与单位职工发生争吵,后又与前来制止的单位领导争吵厮打。奈曼旗纪委给予邱会党内警告处分。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擅自购置2辆超标轿车问题。2012年11月,阿拉善右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经自治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擅自购置2辆超标本田雅阁轿车,且在多次核对车辆信息过程中瞒报该车辆的购置情况。
阿拉善盟监察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对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做出严肃处理。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蔡木乡黑风河村党支部书记张继国借开办“农家乐”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7月23、24日,张继国以开办“农家乐”为由置办酒宴,宴请亲朋好友,收取礼金7余万元。多伦县蔡木乡党委给予张继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全额退还。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李飞、穆仪,环保局李辉,工商局罗朝宇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0月,商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李飞、中都派出所副所长穆仪、商都县环保局职工李辉、工商局城关北所职工罗朝宇因公车私用,由商都县公安局党委、环保局党委、工商局党委分别给予上述4人通报批评,并处以相当于城内打一次车30倍的罚金。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同时要求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公款消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记者 韩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