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
就在几天前,最高检公布了今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最新进展。从大要案到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13年,反腐败工作被检察机关放在了重要位置。
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在今年4月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明确提出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283件,占立案总数的80.8%,同比上升5.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含厅级以上129人),占立案总数的5.7%。最高检反贪总局先后立案查办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等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副部级以上干部。
与此同时,各省级检察机关也查办了一批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陈武介绍说,今年前7个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197件,要案103人。
“今年前7个月,湖北省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96件1458人,其中党政机关等重要职权部门工作人员616人,副处级以上干部107人(含厅局级5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彭胜坤介绍,该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夏早发、原副巡视员李孟芳,省交通厅原副巡视员宋继宏等一批涉嫌受贿犯罪要案。
侵害民利案成重中之重
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重中之重。
今年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学校幼儿园招生、公务员招录、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查处一大批侵害民生民利案件。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13163件18616人,涉案总金额31.1亿元。
不久前,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查办一起涉嫌共同贪污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坟墓迁移补偿款案。
淅川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渠首地,也是中线工程主要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国家扶贫开发力度大,移民项目资金多,移民资金的使用成为职务犯罪高发易发领域。
淅川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九重镇水寨村文书张某、村支书刘某以虚报迁移坟头的方式贪污国家下拨的补偿款。经过缜密初查,该院很快查明,张某、刘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补偿款47.74万元的犯罪事实。
“有时会听到群众发牢骚,但抱怨中是不是存在一些问题,是我们一直所关注的。”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宛梅告诉记者,这些案件虽然金额相对较少,但涉案人员多为群众身边的乡村干部,其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破坏乡村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陕西检察机关则把发生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贪贿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今年前8个月,该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436件579人,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
贪贿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经过近年的严肃查办和综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总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易发多发。
“从办案情况来看,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犯罪严重,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发案呈多发趋势。”高宛梅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呈现共同作案现象增多、窝案串案高发等新规律、新特点。此外,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段作案,权钱交易间接化、犯罪手段市场化、利益实现期权化等,将成为贿赂犯罪的主要特征。
“查办受贿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案件比例高,实刑判决比例高,是今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两大特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赵爱民告诉记者,贪污贿赂犯罪中,行贿人与受贿人往往“一对一”实施犯罪,手段更为隐蔽。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如何进一步加大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给检察机关带来巨大挑战。
“新刑诉法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律师介入侦查等原则,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检察机关摒弃以口供为中心的传统侦查思维方式,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以证促供’转变。”赵爱民坦言。
山东省检察院把完成转变的突破口放在信息化建设上。该院初步建成侦查情报信息系统,目前已实现与公安、工商、交通、银行、房产等60余个信息源单位互连,为犯罪线索初查和侦查取证提供快捷的实时查询,也为准确确定侦查方向提供依据。
为了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检反贪总局采取多种表达方式,对办案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加强办案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仅上半年就督办118起案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实行区域联动办案,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
(记者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