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14日电 (李源)据甘肃省纪委网站消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甘肃省纪委把清查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作为反对“四风”问题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核查清理,对相关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了认真整改和严肃处理。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根据国家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关于甘肃省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审计(调查)取证单,经核查,共有230名公职人员参与投资办企业,涉及全省7个市州和47个省直部门;其中,属单位安排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有13人,个人参与投资办企业的217人;县处级干部50人,其他180人。
二是认真督促整改。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审计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相关人员通过转股、退股、注销等形式一律退出。截止目前,确认参与投资办企业的230名公职人员中,166人进行了转股、退股等股权变更,38人注销了所经办的企业,1人被吊销营业执照,1人更换了法人代表,1人被检察机关批捕,6人辞职继续办企业,15人退休继续办企业,2人办理提前退休创办企业的相关手续。
三是严肃纪律处理。省纪委向确认投资办企业的公职人员所在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督办函》,责成有关市州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在对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问题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有关市州和部门已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并将结果上报省纪委。同时,省纪委案件管理室和党风室将调查核实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