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关于撤销李志民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3年10月10日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3年10月12日09:10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关于撤销李志民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李志民,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并使用“两规”措施。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李志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资格。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