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今年中秋节期间为女儿婚礼大操大办被群众举报。运城市纪委29日正式公布对其处理结果,决定撤销梁永安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县纪委委员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严肃的责任追究。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在其女婚嫁事宜中顶风违纪、大操大办,9月17日至20日,接连4天设宴100多桌,并收受大量礼金。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芮城县纪委会同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核实。
据调查,梁永安嫁女之前,向芮城县纪委申报的是25桌婚宴,可是25桌根本不能将朋友招待完,便提前几天开始待客,每天都在二三十桌左右,正式嫁女时没超过25桌,以此来规避纪检部门的检查。芮城县纪委认定梁永安嫁女存在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等违纪问题。
9月23日,芮城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梁永安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依法免去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运城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决定对梁永安予以严肃处理,依法撤销其担任的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职务。撤职不同于免职,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
据了解,山西省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婚丧事宜有严格的规定,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分批次、多地点、以任何理由超规模宴请。今年9月12日,山西省检察院曾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其中就包括严禁检察人员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严禁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等内容。(新华网太原9月29日电 记者 王飞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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