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对该县光坡镇妙景村委会邱某某等8名党员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邱某某系妙景村委会前任支委,在2013年7月9日下午妙景村委会党支部选举过程中,连同村委会8名党员在明知要召开选举会议情况下,拒不参加选举会议,并在经组织劝回到选举会场后仍大声吵嚷喧哗,影响换届会议的召开。邱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陵水县纪委给予邱某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其余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理意见。(记者程范淦 通讯员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