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马晋新
原任职务:四川省自贡市商务局局长(正处级)
触犯罪名: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万元。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07年,马晋新担任自贡市商务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放宽审核标准,骗取财政资金,所得赃款纳入单位“小金库”,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01.7万元。2009年,马晋新为某企业申领财政资金予以关照,收受感谢费10万元,亦纳入该局“小金库”。随后,马晋新指使将“小金库”资金私分,她个人分得4.8万元。此外,马晋新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共计7.7万元。
关键时刻没有把握住自己
1980年,我高中毕业后,成为四川省威远县一个基层税务所的专管员。1985年至2000年,我在自贡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和体改委工作期间,不仅入了党,还参加了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的在职教育,获得了大学文凭。我的职位也由科员晋升为副处长、处长。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我任自贡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2003年5月,我担任了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这些年来,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我都能做到兢兢业业。特别是2005年担任自贡市商务局局长后,我更是吃苦耐劳,忘我工作,为自贡招商引资作出了最大努力。
随着职位的升迁,我认识的和找我办事的人多了起来。此时,我自己也因为忙于工作而放松了学习。另外,尽管自己十分努力,但业绩并不太好,身体也累垮了,有了早点儿退休或者做不太累工作的念头,这使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在关键时刻没有把握住自己。办事就要表示表示的潜规则,让我在单位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以不恰当的方式获取了部分利益,还私分了“小金库”资金,而没有考虑这样做可能带来的后果。
由于一味地满足私欲,我忘却了当年吃苦耐劳的工作干劲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认为反正再苦也熬过来了,升迁也无望了,可以把党的纪律抛在脑后了;这种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最终促成我掉进犯罪深渊。现在我才明白,“纪律是铁,纪律是钢,谁碰谁受伤”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把正常工作关系金钱化
参加工作以来,特别是刚走上领导岗位时,我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按规矩办事,绝不能以权谋私,一定要洁身自好,绝不能身后落骂名。但是,到商务局担任一把手后,我感到工作压力很大。由于单位经费困难,便产生了“开源节流”为单位筹措资金的想法。当然,也为了个人能从中得点实惠。
于是,我在“钱”字上打起了歪主意。我发现有部分车辆虽然达不到国家报废补贴的标准,但如果通过财政、企业、车主等沟通努力是可以办到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双赢”的事情。随后,我告诉流通科负责审核报废车辆补助的副科长李某某,问他能不能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为单位创收?当时李某某没有明确表态,但他把这事记在了心上。2005年年底,在准备发放2004年报废汽车补贴时,李某某伪造了两家不完全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的报废表,并给我和其他局领导解释说,这些严格按照政策是不能领到补贴的,如果局里能够在审核时放宽补贴条件申报补贴,等补贴下来后就可以找这些企业做工作,争取从不符合要求而领取报废补贴款的企业中分成,为单位创收。
从此,我开始滥用“汽车补贴”权力,把正常的工作关系市场化、金钱化,与一些有求于我的单位和个人搞权钱交易。特别是在利用手中权力帮他们办事的同时,我也不忘收受他们的“赞助费”、“感谢费”,甚至在即将离开商务局局长职位时,我还主动要对方多支持多关照,不要忘了我这个大姐。我因此共收受贿赂近8万元。我还擅自决定将单位“小金库”的14万余元私分,个人从中分得4.8万元。不仅如此,我还因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最终给自己的政治生命画上了可耻的句号。
珍惜自己现有的一切
失去自由后,我才知道自由的宝贵。我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被逮捕前,我与家人常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本来再有几年,我就退休了,就可以享受轻松自得的生活了。而今,高墙阻隔了我与亲朋的团聚,使我对未来的憧憬成为了泡影。家中年迈的老人体弱多病,作为晚辈的我,不能端茶递水尽孝心。丈夫和子女为我之事,也寝食难安。每每想到这些,我就悔恨交加,痛苦万分。
在这里,我要特别对办案检察官表示谢意,是他们的教育帮助使我从避重就轻、患得患失,不敢面对问题,交代问题,到放下包袱正视现实,认清罪过,调整心态。我要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珍惜自己现有的一切,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先“照照镜子”,看看用的对不对,合不合乎规矩,千万不要感觉可以打打“擦边球”。
(吴明远 兰昆 刘茂林 本报记者 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