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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将狠刹会议费支出

 

2013年09月23日16:01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我国政府将狠刹会议费支出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

据中国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会议费管理,力求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与之前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之前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比照执行,对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新《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将参照该《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各单位要改进会议形式,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召开会议应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办法》指出,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办法》还要求,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违反《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 韩洁 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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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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