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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铁面执纪刹收送“红包”歪风 

2013年09月05日11: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江西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铁面执纪刹收送“红包”歪风

“收送‘红包’是良好党风政风的腐蚀剂,是滋生腐败的催化剂,做到干部清廉,就应该拒收拒送‘红包’”。8月30日,江西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强调,要按照省委的指示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铁面执纪,坚决刹住收送“红包”歪风。

  经江西省委同意,该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歪风。这也是江西省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是省委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的一个重要抓手。

  据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的领导人员。治理的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记者了解到,专项治理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该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对专项治理活动作出部署;每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在10月31日前,填写《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

  江西省纪委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拒收“红包”,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也可以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省纪委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目前,省纪委、监察厅已经通过媒体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各级党委、纪委要站在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的高度,用心抓好教育,宣传政策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宣传教育在先,重申和明确纪律要求;坚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从源头上铲除收送‘红包’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周泽民表示。(记者 徐华平 孟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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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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