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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第一人”涉嫌巨额受贿被公诉

2013年09月04日08:16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高铁第一人”涉嫌巨额受贿被公诉

记者今天获悉,有“高铁技术第一人”之称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据悉,张曙光任职期间,曾在铁道部运输局主要负责高铁技术引进、铁路装备购买和招投标,其被指控收受的巨额贿赂也多来自于高铁项目的分发与采购。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张曙光的受贿多达13起,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落马前,受贿总金额高达4755万元,行贿者则多是民营企业。在中国高铁跨越式发展的大时代中,张曙光曾将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规模不大的私营企业,在帮助这些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其本人则大肆收受巨额贿赂。

张曙光是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的“心腹”,自2003年3月刘志军履新铁道部部长之后,张曙光便从沈阳铁路局被调任至北京铁路局,担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后一路荣升至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在铁道部任职期间,张曙光扮演了刘志军分配高铁利益执行者的角色,刘志军所犯下的两起滥用职权罪,都是交派张曙光具体落实的。

根据指控,张曙光最大的一笔受贿金额达1850万元,来源于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2007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接受王建新的请托,为该公司的技术产品应用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3次收受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50万元。除此之外,2009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的请托,为该公司列车配件业务提供帮助,收受陈丙玉给予的钱款人民币500万元;2010年间,接受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的请托,为该公司的列车配件业务提供帮助,收受金明南给予的钱款人民币200万元;2010年至2011年间,接受双双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的请托,为该公司与外方的技术合作等问题提供帮助,先后收受陈晓美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万余元等。

张曙光的受贿手法相当“简单”,即企业“拿单”他拿钱,行贿者多来自民营企业,其间,各方所得非法利益最终都由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根据此前媒体报道,高铁动车的一个自动洗面器7.2万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也能高达1125元。而这些昂贵配件的高铁供货商,很多都出现在了张曙光的行贿名单上。(记者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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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妍、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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