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陕西省原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3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检方指控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611万元能够说明来源,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另经查明,杨达才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家公司获取甲级资质,分三次收受该企业贿赂共25万元,其中2011年5月与该年底各收受贿赂10万元,2012年春季收受贿赂5万元。检方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杨达才表示对公诉内容没有意见。
经查明,杨家四人(杨达才、其妻、其儿与儿媳)名下家庭存款共1177余万元,其中有300余万元是其妻高某为亲属代理理财的钱款(高某弟弟250万,杨达才表侄女50万元),杨达才的表侄女出庭作证时称,她是做生意的,委托高某做理财,并以现金支付,高某出具了收条,在2012年杨达才身陷“手表门”事件后,她向高某索回该笔钱款。
上午11点2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中午12点30分继续审理杨达才案。(记者 冽玮 张一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