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22日电 据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消息,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于今日上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威力、刘志明三人组成合议庭。被告人薄熙来委托的辩护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贵方、王兆峰出庭参加诉讼。
上午8点14分,旁听人员陆续通过安检,有序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秩序井然。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陆续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薄熙来被法警带入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
法庭确认,被告人于2013年7月26日收到起诉书副本。审判长表示,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审判长随即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