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法官嫖妓”爆料人:30多小时完整视频提交上海纪委

张剑
2013年08月04日10:26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爆料人质疑上海三级法院裁判 历时一年收集相关法官涉嫌违纪证据

  用秘拍器材持续收集证据

  在收集相关证据的过程中,爆料人使用了一些器材,比如IPAD、智能手机等等,甚至包括秘拍器材。他表示,没把收集证据的行动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运用了各种方法和手段,他取得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一系列视频资料,其中包括频繁高档消费、坐拥多套房产、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当交往等等。由于赵明华并不认识自己,所以在取证过程中,他才没有被赵明华发现。

  爆料人说,虽然有了一些证据,但他依然没放弃努力,并在今年6月9日有了新收获。当天下午,他发现赵明华驾车在上海市区的多个区频繁移动。下午5点多,赵明华驾驶的银灰色帕萨特轿车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院。时间不长,这辆车驶出高院,一路不停地驶向位于上海市浦东区的衡山度假村。

  车到达衡山度假村后,赵明华等一共五人从车上下来。爆料人意外发现,5人中除赵明华外,他还认出了上海市高院的领导、法官陈雪明。陈雪明等五人下车后进入衡山度假村二楼的一个包间,时间是大约晚上6点多。随后,又有三人进入这个包间,其中包括一名律师。这个包间是吃饭的雅间,而陈雪明等8人的这场宴会持续了3个多小时。

  6月9日晚9点多,陈雪明等人的饭局结束,进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爆料人说,这个KTV包间叫“钻石一号”,价格应该是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里是最贵的。

  时间不长,十几名年轻女子进入该包房。最终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内。在唱了2个多小时的歌后,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离开KTV包房,分别进入衡山度假村的5个房间。

  没过多久,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房间各进入了一名年轻女子。陈雪明、赵明华等人在屋内究竟做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爆料人判断,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场所,监控系统一定十分健全,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一系列行为肯定会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

  谎称丢东西获取监控录像

  6月10日至12日,端午节放假三天。

  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衡山度假村消费时丢失了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保安给他看录像时,他使用IPAD和秘拍器材、手机

  等进行了翻拍。因为几次拍摄效果均不理想,他多次来到度假村,经过反复努力,他最终获得了清晰的监控录像。这些监控录像,将陈雪明、赵明华等人6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系列行动都清晰地记录下来。

  在获得视频后,爆料人进行了编辑,剪除了不必要的部分后,将他认为最说明问题、最精华的部分发到了网上。

  在发出视频之前,家人也曾表示了很大的担忧。但爆料人表示,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真实的视频公布到网上,他无所畏惧。

  从开始收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至今,爆料人用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

  □背景

  工程款官司引发卖房抵债

  据爆料人介绍,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爆料人与顾某签订了装修协议,该协议及两次补充协议显示,由顾某的公司对这家酒店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支付方式为先支付总造价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其他一些问题发生了较大的争议。

  2010年,顾某将爆料人告到了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并称工程款为1100余万元,爆料人只支付了100万。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审计,认为工程总造价应为820余万。因此爆料人一方应当向顾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万。但这家连锁酒店的公司总部出具的加盟确认书却明确算出,爆料人加盟该店,整个装修工程造价应该在440余万。此数字与顾某和爆料人所签协议约定的500万工程造价基本吻合。

  2011年4月,闸北区法院判决爆料人败诉,判决爆料人支付顾某剩余工程款720余万。

  爆料人不服该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海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爆料人于去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进行再审,该申请再次被驳回。

  在这个过程中,爆料人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并被下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令他的生活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早日摆脱“限高令”的影响,爆料人于去年7月将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以支付案款。(京华时报记者张剑)

(责编:高雷、杨媚)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