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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两起干部“戴罪任职”事件

河南固始排查“带病干部”

2013年05月23日07:1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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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县透露,该县对县国土局两名“带病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责令分别负有用人失察、“法纪衔接”不到位、协管审查不严、干部监管力度不够的县国土局、法院、组织部的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21日,该县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县各单位对近年来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展开全面排查清理,发现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处。

两干部戴罪任职

近日,该县国土局两名干部“戴罪任职”3年被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悉,2010年5月6日,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后,杨志辉一直在国土局任职,2012年平调到城市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

2010年1月27日,许新在担任县国土局矿产稽查大队大队长时,被县法院判处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此后,许新先后担任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2012年9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任命许新为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杨志辉、许新“带病”任用被曝光后,县委分别对两名“带病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杨志辉被开除党籍、公职;许新被免去党委委员职务,其副局长试用期被终止。对杨志辉案主审法官闫其友未能尽到“法纪衔接”的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许新案主审法官袁从兵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每季排查违法干部

该县主要负责人表示,“法纪衔接”,是2009年信阳市纪委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信阳市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工作暂行办法》。目前县纪委在进一步完善“法纪衔接”制度的同时,要求法院在涉及公职人员判决书除送至犯罪人员所在单位、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外,还必须送达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否则将追责。

县委组织部门将半年一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增设为一季度一次,及时排查通报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实现部门之间全面对接沟通,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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