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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年04月27日15: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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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段时间发生的违规使用公车情况。违规使用公车的6人已被依纪依规予以问责处理,且全部按照市场价补交了用车费用。据悉,今后广州市将每月曝光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欢迎群众监督公车的使用管理。

  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动作”,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起来,突出一个“实”字,做到目标实、措施实、成效实。

  健全制度,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2012年12月7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轻车简从在广东考察工作,对广东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殷切希望。

  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风优良是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下大气力改进工作作风,牢牢把握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八项规定,从严要求、作出表率。

  紧密结合广东实际,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和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措施,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13个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广东“落地生根”。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查摆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和定期通报等措施,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的目标。全省各级各部门也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配套制度,切实做到“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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