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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出成效

2013年04月27日14:2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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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2012年12月7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轻车简从到广东视察工作,对广东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殷切希望,也给广东带来了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清新之风。

总书记的亲切关怀,给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带来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广东迅速行动起来,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努力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健全制度

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中央八项规定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广东实际,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提出,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行动,尽快取得实际成效。

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广东实际,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和加强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措施,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13个相关部门,推动齐抓共管,确保八项规定在广东“落地生根”。年初召开的省委、省纪委全会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进行了认真部署。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查摆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和定期通报等措施,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的目标。全省各地各部门均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的配套办法,切实做到“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

率先垂范

领导干部身体力行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重要权力的行使者、单位部门的领航者,对八项规定如何认识、如何承诺、如何执行,直接关系到八项规定能否落在实处。广东改进作风坚持从省级机关抓起,从省委、省政府领导做起,身体力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胡春华去年底到广东工作后,在第一次省委常委会上就提出,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省委常委要以身作则。他在密集开展调研,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工地、农村、社区、学校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轻车简从,确保行程紧凑,工作高效。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即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连续5天深入广州、珠海、汕头、梅州、揭阳等市,到12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其他省领导也自觉执行八项规定,推动了全省党风、政风转变。

“示范带动”还体现在省机关带头“转作风、改文风、正会风”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坚持“三简化、三严控”:简化会期、简化议程、简化会场;严控发言时间,严控简报数量和篇幅,严控会议经费;会期定为1天半,比原计划减少半天;省委书记、省长的讲话均不超过60分钟。省人大会议和省政协会议坚持“简约、简朴、务实、高效”原则,人大会议比上一届换届会议会期减少1天半,政协会议将委员个人发言从8分钟缩减到6分钟,会议更加紧凑高效。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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