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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丁书苗女儿受审背后:为刘志军捞人被骗四千余万

2013年04月19日10: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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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母女为“捞人”被骗

原铁道部一官员被查办后 刘志军被指授意丁书苗花钱为其开脱———

“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女商人丁书苗受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指使,花钱“打捞”何洪达。”

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查办后,刘志军被指授意女商人丁书苗花钱“打捞”何洪达,结果不仅人没捞出,丁书苗母女还被骗4390余万元。记者获悉,被控诈骗罪的刘琳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市二中院判处1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辩护律师称,判决后,3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2007年12月,何洪达被带走调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指授意女商人丁书苗找人疏通关系,希望从轻处罚何洪达,丁书苗不惜斥巨资托人,没想到遭遇了骗子。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被告人刘琳以帮助疏通关系从轻处罚何洪达为名,骗取丁羽心(又名丁书苗)、侯军霞(丁书苗之女)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80万元)。随后,刘琳欲骗取丁羽心、侯军霞1700万元未得逞。此外,检方还查明,被告人李其伟、陈斌分别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间,分多次从陈建威(另案处理)处骗取丁羽心、侯军霞1010万元和300余万元。案发前,李其伟家人已归还200万元。

庭审过程中,刘琳等3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提出异议。第一被告人刘琳表示,他确实收了4400万元,但都是疏通关系的经费。另外两名被告人也承认收了钱,但认为是债务纠纷,只涉及民事诉讼。

刘琳称,2008年年底,侯军霞打电话给他,说找他有事,然后他就去了侯军霞的办公室。“她说她的母亲丁羽心有件事受领导所托,要托关系看能不能让何洪达减轻处罚。”刘琳称,当时,侯军霞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两页材料给他看,“何洪达在接受审查时不仅不配合,还吞牙刷,可能要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想让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万元作为使用经费。”刘琳说,他当时说考虑考虑,回家后他就想到了北京华企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建威。

至于为何要找陈建威,刘琳说:“因为我和他关系好,并且他的社会关系比较广。”当晚他就打电话给陈建威,陈说考虑考虑。几天之后,陈建威打来电话,说可以办这个事情。然后刘琳就安排陈建威与丁羽心、侯军霞母女俩见了面。丁羽心说,只要能让何洪达减轻处理,钱的方面不用担心。刘琳说,丁羽心母女给了他4400万元,1400万元给了陈建威。2009年年底,何洪达被判14年。丁羽心称领导对此事很不满意。陈建威则表示,现在只能办到这种程度,判决后最多两三年就能办保外。

那么,丁羽心所说不满意的领导究竟是谁?“在预审的时候,我不敢说出这个领导是谁,今天我把他说出来,领导就是刘志军。”法庭上,刘琳说。

4月16日,也就是丁书苗女儿受审的前一天,此案一审判决。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刘琳等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指控成立。据此,法院判决3名被告1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侯毅君)

新闻内存

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受贿190万元和390多万元来源不明资产,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何洪达,辽宁人,2000年起出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并兼任旗下企业北亚集团董事长。2003年7月出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部长级别。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9月至2007年年初,被告人何洪达先后利用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违规发行股票、职务晋升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万余元。案发后,受贿赃款已全部退缴。何洪达对其家庭财产、支出中超出合法收入的折合人民币397万余元的部分,不能说明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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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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