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辽宁铁岭:实名举报违法党员干部最高奖20万元

2013年04月15日08: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在辽宁省铁岭市,今后凡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实后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20万元。这是记者近日从辽宁省铁岭市纪委得到的消息。

  为鼓励实名举报、健全举报制度,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凡署实名向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使违纪者受到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处分的,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按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实际额度的5%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两种奖金不兼得。《办法》要求,举报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举报内容真实,举报线索具可核对性,举报的问题是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有功人员打击报复,违者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或网络等途径进行实名举报。(记者王晨)

(责编:李源、姚奕)

更多关于 反腐倡廉频道 的新闻
· 江西赣州媒体“晒”出特权车
· 思想纵横:放大反腐败的“分母效应”
· 人民论坛:文化领域不能有腐败盲点
· 今日谈:公务员为什么能“混事”
· 金海观潮:让豪华公车没“面子”
· 公车花掉六成“三公”经费 严控公车有办法更要有决心 
· 云南8家省级机关网上“晒”账本
· 四川73个省级部门公布“三公”预算
· 中国民航局局长:增强反腐倡廉建设执行力
· 人民日报评论员:改作风不能做表面文章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