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之莫及余长恨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封关于周超鸿收受某老板所送人民币2万元贿赂的举报信,引起了区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随着调查的深入,周超鸿的违纪违法事实被查清:从2004年至2010年,在担任区文体局长期间,周超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48次非法收受林某某等13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4万元。
作茧者必自缚。案发后,周超鸿后悔不已,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忽视了‘小节’,才会被那些小恩小惠腐蚀,最终在廉洁问题上摔跟头。”
案发后,秀屿区纪委、监察局还组织该区各单位一把手来到该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编后:
思想的蜕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周超鸿放松警惕、自我让步,不把“小意思”当回事,终被小恩小惠攻下,走向犯罪深渊,令人惋惜。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注意从小处着手提高自己的廉洁品质,守住小节才能守住大节。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警惕“小意思”成为袭击自己的糖衣炮弹。要自觉修身立德,筑牢思想防线,克制自己的不良欲望,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仁之事不为、不洁之地不去,始终对“小意思”保持高度的警惕。(秀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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