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爆“隐性福利”名目繁多,“学而优则仕”成为很多大学毕业生的目标,公务员考试近几年持续升温(据3月25日《黑龙江晨报》)。
公务员存在“隐性福利”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了,这次“被爆”并无新意。而要看到的是,隐性福利在一些部门、地方是存在的,但在实行了“阳光工资”的地方、部门,隐性福利基本没有。在这个意义上,这则报道不是客观平衡的,因为通篇没有只拿“阳光工资”的公务员的声音。报道只有一种声音的缺憾显而易见:本来是为了呼吁公平,却没有让人公平地发声,结论难免跑偏。
结论有可能跑偏,但公务员隐性福利广受质疑,确是不争的事实,原因恐怕有二:一方面是公务员福利待遇不透明,一方面是公务员福利待遇不平衡现象突出。
“公务员热”与“隐性福利”有没有必然联系,也不好说。因为,很多人考公务员是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有没有隐性福利倒在其次。而屡见报端的某些行业公务员高薪、高福利,只是放大了人们的猜想。
“学而优则仕”,对一个国家来说本是件好事。道理很简单,如果优秀的人才都能够成为国家公务员,那么国家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肯定会有保证,这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都是“利好”,我们应该欢迎更多的人才成为“仕”。而如果“学而优则仕”的目的不是报效国家服务人民,而是冲着隐性福利、“灰色收入”去的,这就另当别论了。
从历年公务员考试的数据分析来看,多数考生都会选择报考海关、公安、工商、税务、药监等有“油水”的部门,而报考政府服务性岗位、所谓“穷衙门”的却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联想到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的公务员隐性福利,很多人难免担心:“考公务员热”带来的不是人民公仆,而是许多为了升官发财而追名逐利的人。
要减少公众这样的担心,有几个问题必须搞明白、抓好了。第一,公务员是服务纳税人的,其岗位的本质是为了服务公众,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必须确保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为官从政理念。第二,公务员都有哪些福利,一定要公开透明,这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发不发福利,发放什么样的福利,都不能由单位自己说了算,即便想发也应该公之于众,接受有关部门以及公众的监督。第三,隐性福利只要存在,就是不公平的。公共财政开支应该把握“紧要原则”,并不是工作必需的福利必须明令禁止。
“学而优则仕”不是坏事,问题是为何而“仕”,是心存国家和人民的“大义”,还是只想大捞个人“私利”?很显然,那些当公务员以后并不关心人民疾苦,也不尽力办公事,只计较官职大小、专讲求工资福利多少的人,不是真正的“仕”,对他们就该一票否决。完善机制,让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方是杜绝“混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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