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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大幅上升

购房优惠成地产开发商行贿新手段

2013年03月26日07:3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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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江苏一女子行贿官员送豪墓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近日就东海县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抽逃出资、行贿案作出宣判,谭某因犯抽逃出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06年12月,谭某欲注册成立东海县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因没有注册资金,谭某联系王某为其垫付100万元注册资金,并约定在公司成立后,王某将垫付的资金抽出。领到公司营业执照后,为非法获取东海县牛山公墓经营权及与东海县民政局签订联营合同等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谭某于2006年至2011年,先后多次向东海县民政局原局长司善德(已被判刑)、潘某、东海县物价局某领导共计行贿人民币53105元。在行贿的财物中,不仅有价值5000元的玉挂件等,还有价值26000元的已经装潢好的豪华墓穴两座。(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李健)

□说“法” 反腐败需加大对行贿者打击力度

随着近年来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管是行贿者还是受贿者都深感“压力”。一些行贿者为了让受贿者更为放心、更加“心安理得”地收受其好处,可以说在挖空心思琢磨送些什么东西,在这种背景下,名人字画、古玩、大额优惠等等“看不见”的礼品成为贪腐者的“新宠”。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行贿者的“用心”助长了受贿者的“勇气”。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惩受贿者,更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在“送”、“收”两方面都要用重典。 (余飞)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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