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
2013年03月22日08:4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高度重视、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促进“三农”工作发展。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切实保障人民民主。依法审理涉及文化产业事业的案件,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依法审理社会管理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审理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第二,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尽快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持深入基层,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以公正树形象立公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诉讼中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都要平等地予以保护,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依法予以处罚,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有效排除对审判工作的干扰,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大改革,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进行论证,认真做好试点,确保改革措施切实可行,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建设,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关心基层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对民族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
第六,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对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活动,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实现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司法解释备案等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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