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房姐”“表哥”以及各种官员艳照门闯入网民的视野,使得网络反腐成为一个重要反腐阵地。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则表示堪忧,称“晒艳照”、“亮房产”式的反腐趋于娱乐化、低俗化。如何让反腐以更规范、制度化的姿态呈现,是政府部门应思索的问题。
网络反腐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说,大量网民围观,碎片化的信息拼凑出事件的大致面貌,倒逼反腐进程。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到被免职和立案调查,前后仅用63个小时,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令人担忧的是,网络反腐的同时,也出现部分民众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
“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贪官,容易流于表面化。”全国政协委员、儋州市副市长郑刚说,个人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还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情绪,“这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会打折扣。”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从“小三”“别墅”“名表”入手的反腐,不但削减了反腐的严肃性,这种低俗化反腐的“药效”也可能日渐消退。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施耀忠认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是规范网络反腐的关键问题。他建议,网络反腐制度必须法制化,包括制定法律保障对举报线索限时回应以及举报人安全、调查进展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网友观点
撒花派
@全森ss:假如把反腐败的权力交给网民,过分突出网络反腐、微博反腐的作用,并使之拥有很大的权力,那该是什么样的情景?不禁打了个冷战,人人自危啊!
@中国舆情首席:决心反腐前提是强化监督,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媒体都是监督员,网络反腐势必高涨。但是,要警惕不良和别有用心的网络危害分子把网络反腐的大好形势当做牟取己利或搞政治斗争的工具。
拍砖派
@印白宇:有人说,网络反腐容易造成“误伤”,牙齿有时还会“误伤”到舌头,多看积极的方面,不要老把目光盯在那些消极面上嘛!
@乌拉使者:在制度化的反腐来临之前,网民的行为应该得到肯定,而且鼓励,当然可以向合法化引导嘛!如果现实反腐渠道通畅,何必走“网络”之途呢?应该谨防以“低俗”之名打压网络反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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