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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官箴与廉政文化

张晓彬
2013年02月22日15: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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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廉行仁
  
  仁政的思想是封建时代官员必须接受的价值理念之一,理学大师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宋代理学家们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清廉是德政的基础,所谓“公、忠、仁、明”,皆自清廉而生。因此,宋元官箴对仁政的发论总是不惜笔墨。元揭傒斯指出:“廉非为政之极,而为政必自廉始。惟廉则欲必寡,欲寡必公。”清廉虽然不是为政之最,但却是从政之始,如果连起码的清廉都做不到,也就罔谈实施德政了。至于实施德政的常用措施,不外乎兴立义仓、勿滥用酷刑、体恤孤寡贫苦等,官箴也屡屡提及,如元张养浩《三事忠告》云:“鳏寡孤独,王政所先,圣人所深悯。其聚居之所,暇则亲莅之,或遣人省视,若衣粮,若药饵,吏不时给者,纠治之。”

  力诫贪腐之害
  
  宋以忠厚立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宋太祖开国后,多次申明:官吏贪赃同十恶、杀人罪一样,“遇赦不原”,也就是遇到大赦也不予赦免!陈襄在《州县提纲》中说,“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士大夫的名节一旦受到贪墨的玷污,就一辈子也洗不干净。官箴总是竭力告诫官员不要贪污,指出贪污的一大危害是败坏品行,如真德秀说,“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故古人以不贪为宝,所以度越一世。”真德秀指出,贪污对于官员的正面形象具有毁灭性,他警告说:“凡名士大夫者,万分清廉,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可见,士大夫一陷于贪污,其曾经所做的一切德政美行都不能赎清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严明律令约束
  
  张养浩在《三事忠告》中特别强调“吏人盖以法律为师也,魏相所以望隆当世者,汉家典故无所不悉也。凡学仕者,经史之余,若国朝以来典章文物亦须备考详观,一旦入官,庶不为俗吏所迂也。”可见,熟悉律令是官员的必修科目,只有熟悉国家律令才能处理好日常事务,不为俗吏所害。此外,官箴还告诫关于不要接触“异色人”。吕本中《官箴》云:“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他所说的“异色人”指的是“巫祝尼媪”一类的迷信职业者。他认为那些相信巫术迷信的当官者从政,必然会败坏政事,贬损官德,误国害己,后患无穷。此后历代官箴多有此方面叙述,如元赵素《为政九要》云:“当官戒巫,风华自兴。”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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