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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集中致“惠民涉农”职务犯罪高发

广州一年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76件96人

2013年01月24日10:4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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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贪腐

多因权力集中监督缺位

记者了解到,村官与村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此类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村社干部利用征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欺上瞒下,虚报补偿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数目,冒充村民签名或骗取签名从而冒领补偿款,事后村民隐约获知实情,就会到处上访告状,造成村干部与村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争斗闹事情况。

“目前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较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收,村官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挪用集体的青苗补偿款,造成村民不满,不断以上访来表达诉求。因此,此类犯罪案件更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上述负责人说。

“近年来,虽然大部分基层组织相继实行了村务公开、村账镇记、成立村民理财小组等措施,但这些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尤其是对征地补偿款重大款项的管理。有关单位下发征地补偿款后,并没有对该款项的使用、分配进行跟踪监督、进行审计等,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监督管理机制缺位和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说了算,是发生此类犯罪的重要原因。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在很多村,大事小事都是村主任和书记说了算,党支部和村委会其他成员出于种种原因也是随声附和,村主任和书记的意志就是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决定;村民当家作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村民会议的平台形同虚设,村主任和书记就会利用这个空子绕开村民会议,侵吞或挪用征地补偿款并从中捞到好处。

■案意点击

预防涉农犯罪,其主要对策是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平台。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征地拆迁工作中建立阳光机制,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通过该机制将征地拆迁范围、征地拆迁补偿的时间节点、补偿标准向村民公开,让村民监督,对防止征地人员和协助征地的村社干部暗箱操作能发挥积极的效果。

此外,针对征地补偿应建立严格的领导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实行大项目及时跟踪监督制度,也是预防此类犯罪的良策。同时,要尽快建立土地补偿款等“专款、专户、专管”制度。在加快推行和完善村社账目由镇(街)监管的基础上,为各村社建立土地补偿款专用账户,政府在下拨土地补偿款时,将款项直接拨至专用账户中,保证土地补偿款全额到账,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审计检查,防止贪污、挪用、私分等情况出现,保证农村土地补偿款等资金安全。

还应依法建立土地补偿款等专项资金类的政府审查机制,并规定相应违反制度的惩罚措施。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村(居)务管理制度。(见习记者章宁旦 记者邓新建)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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