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稳步推进符合西藏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及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分解具体任务,明确各部门在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开展学习宣传和经验交流会,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对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任务情况的检查,保证了惩防体系建设按步骤实施、分阶段推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修订颁布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充实完善了责任内容、检查考核与监督的措施、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以及追究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及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组织签订两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一年一检查,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制定完善维护政治纪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党内民主和监督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近70项,初步形成了符合西藏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区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38项,在自治区和各地(市)建立“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简化了审批程序。
坚决惩治腐败,严厉查处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认真治理腐败现象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自治区纪委每年的工作报告都把惩治腐败作为重点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多次召开查办案件工作会议;每年常委会都安排1-2次案件工作汇报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等一批制度规定,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意识,严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9936件(次);立案1319件,结案18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180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涉案金额达4.9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34亿元。
认真治理腐败现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规模以上项目2357个,涉及项目投资436.13亿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20名违纪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银行账户4万多个,收缴违规资金3900多万元。取消高考移民考生的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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