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巨鳄”落网记
——广东省阳西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受贿案剖析
杨西季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就会如同疯狂的“巨鳄”一样吞噬人的灵魂……
2012年10月11日,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阳西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个月前的6月11日,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村200多名群众集体到县里上访,反映该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官商勾结、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大肆受贿等问题。这一情况引起了阳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即由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陈国翔在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多人财物共计796万元……
官商勾结,“鳄口”大开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贪官与奸商一拍即合,狼狈为奸。
1972年10月出生的陈国翔,34岁起便担任阳西县织篢镇党委书记。作为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陈国翔也曾有过大的抱负,要为党和人民作出一番事业。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陈国翔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金钱至上的价值观逐渐滋长,最终把取得的“政治资本”变成“敛财资本”,实现心中的“金钱抱负”。
2006年,时值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阳西土地价格飙升,可谓寸土寸金。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政府按规定安排了村集体留用地。一些不法开发商盯上了农村留用地这块“蛋糕”,半路出家的房地产开发商梁某某就是其中一个。
与此同时,身为镇党委书记的陈国翔也敏感地意识到,农村留用地是获取“猎物”的上好筹码,于是贪官与奸商一拍即合,狼狈为奸。
2009年3月,陈国翔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授意梁某某与织篢镇黎昌朗村委会尖岗村和新村签订留用地开发协议,将两个村的留用地转为村民住宅用地,并将其非法所得的部分留用地擅自向社会出售,同时为梁某某的工程开发提供帮助。
在陈国翔的眼里,权力的付出必须要有高额的回报。半年后,陈国翔便授意梁某某将留用地开发项目中位置较好的四块住宅用地,以自己岳母陈某等人的名义开具了已付清地款的收据。几个月后,陈国翔又吩咐梁某某出售这四块住宅用地。梁某某分两次将售地款160万元送给了陈国翔。
2010年6月,陈国翔再次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梁某某以该镇石桥铺村的名义套用20亩留用地并向社会出售。深知“有钱大家赚”的梁某某将位置较好的一块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土地送给了陈国翔。
如果说官商勾结是陈国翔的生财之道的话,那么,“有借无还”便是他借机敛财的“创新”。
2011年底,时值阳西县委换届,陈国翔以需要在换届中谋得更好的职位为由,向梁某某提出“借”40万元用以协调关系。梁某某明知这40万元很有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也不得不将钱“借”给陈国翔。直至东窗事发,陈国翔在有存款的情况下也没有归还梁某某这40万元“借款”。
2010年,留用地开发商刘某某的出现,加快了陈国翔自我毁灭的步伐。
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陈国翔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某开发该镇黎昌朗村委会黎昌朗村、张公桥村两个自然村共计388亩留用地工程提供帮助。事后,“知恩图报”的刘某某分多次送给陈国翔共计333万元。
据统计,短短的三年间,陈国翔便收受房地产开发商梁某某、刘某某所送的现金677万元。陈国翔索贿、受贿的疯狂行为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许多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暗地里都称其为“非洲巨鳄”。
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妻贪夫祸多。”陈国翔在短短几年间迅速走向沉沦,与他有一位密切配合的“搭档”妻子有关。每当有老板来行贿时,陈国翔的妻子都是笑脸相迎,充当陈国翔的“助手”,收到的巨额贿赂也都是由她掌控,通过用其妹妹、侄女以及陈国翔的司机等人的名字在不同银行开设账户保管,或者以亲戚的名义在县城多处商业街购置房产出租营利。由于妻子对陈国翔受贿行为的“极力帮助”,使得陈国翔在收受贿赂时胃口越来越大。这条“非洲巨鳄”在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踏上了不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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