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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写进十八大报告

反腐专家:遏制基层腐败须教育监督和制度三管齐下

2012年12月12日13:4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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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动机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到群众个人利益,影响十分恶劣。在近年来一浪高过一浪的反腐浪潮中,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也得到了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许多人将之形象地比喻为,反腐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如何定义“群众身边的腐败”,遏制此类腐败的关键何在?《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林喆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对话

受害者是最普通的群众和劳动者

记者:从今年6月中央纪委书记作出明确指示“严肃查处十个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到现如今直接被写入十八大报告中,“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如此的高度重视,释放出了哪些信号?

林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部分,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一贯主张,更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

中央一直高度关注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今年年初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就已指出,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下更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此前中央纪委书记明确地提出严肃查处十个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更可以看作是党在治理基层腐败方面经验积累的总结。

记者:那么,“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否就可以定义为基层腐败?

林喆:群众身边的腐败指的是下层腐败,主要是指低层次的行政人员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那些高官的腐败是有区别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并不是和基层腐败就画等号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基层腐败。

可以说,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侵害到群众个人利益,比如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包括教育、医疗卫生这些领域的腐败,受害的都是最普通的群众和劳动者。

记者:我们注意到,2003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中提出:“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这是中央首次提出“身边的腐败”这一说法。2010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身边的腐败”这一概念,在7年后被中央高层再次提及。此后,越来越多高级别的官员提到“群众身边的腐败”,直至最后被写入十八大报告。您认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林喆:2009年以来,腐败在向高层发展的同时,呈现出“落势化”倾向,即腐败现象从较高的职位向下落,向基层渗透。说得更具体些,许多腐败现象的主体可能仅仅是科级干部甚至是普通人员。我的办公室里放着一大袋举报信,内容基本上都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有关。一些干部级别虽然低,但是由于和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在贪腐方面给群众造成的危害绝对不小。今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是反腐工作的着力点之一。

记者:为何会出现腐败“落势化”的问题?

林喆:在现实生活中,职务较低者利用公职权力获得利益的机会常常多于职务较高者。这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前者的权力与它的对象也就是稀有资源的联系比后者更为直接。

同时,可以用于公权力交换的东西很多,货币、物、权力、学位、职称、职位、职务、荣誉、人情、性等,样样都能成为与公权力交换的物。出自对交换风险的考虑,公权力的交换也是权力者与交换者相互选择,力求更为安全地牟取最大利益的过程。

还有就是,“群众身边的腐败”中的重灾区——科级干部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年轻,很多年轻干部为官的环境已经形成了腐败机制,而且用人制度由于受到“干部年轻化”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平庸者上”、“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的现象屡见不鲜。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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