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已经从应急处理手段提升为常态化,进入制度化轨道。
《瞭望》新闻周刊获悉,中央日前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特别强调,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受访专家表示,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着眼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提出的一项重大课题,近期中央要求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指出,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权威人士日前指出,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必须靠铁的纪律作保证,否则将一事无成。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对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作出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要健全党规党法,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的安排要求坚决执行,重大问题按程序请示报告。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告诉本刊记者,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紧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党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自觉、令行禁止。
步入制度化轨道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投入大量资金物资,社会各界也纷纷捐款捐物。为确保廉洁高效管理使用救灾资金物资,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派出两批共7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以及群众团体,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后,玉树地震和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也精心指导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迅速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及时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对保证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
“正是在处理这些重大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介绍,近年来在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中,都有监督检查工作如影随形。
例如,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分5轮各组织24个中央检查组,深入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重点对新增1.18万亿元中央投资的落实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
再例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定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包括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内容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
任建明认为,近年的实践清晰地表明,监督检查工作已经从应急处理手段提升为常态化。而以近期中央的专门安排为标志,监督检查工作正式进入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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