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攻势击垮路政执法人员守法防线 国家公路几成“黄牛”钱袋子
去年11月,徐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据一条简单线索及时展开侦查,由此引出一场空前规模的路政廉政风暴。时至今日,随着一批批“公路黄牛”和路政执法人员相继因行贿、受贿被法院判决有罪,徐州“公路黄牛”那条经营多年的巨大黑金利益链,以及不可告人的运作手段暴露在阳光之下。
一辆车每月上贡3000元
“大黄牛”年收入上百万
睢宁县检察院反贪局办案检察官野俊杰向记者介绍说,2009年3月,睢宁公路站一改原路政大队建制和执法方式,打乱了“黄牛”们固定找某个或某几个执法人员疏通关系的做法。现实逼迫“黄牛”们变招儿——在执法中队里找代理人,加大原有行贿数额,实行全员覆盖。
记者在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反贪检察官张黔的带领下,来到秦虹桥近旁的一个停车场。停车场主人就在记者到此查看的第二天,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位停车场主人的犯罪具有鲜明特征——“一对多网状行贿”——徐州一个治超站点的全部路政执法人员悉数被他“打点”。
记者从徐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得知,徐州各处“黄牛”行贿手法相似,行贿数额相差不大。
记者更想知道“黄牛”又是如何经营“收入”的?
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张晓东掌握这样的案情:一般来讲,车主或车队按月给“黄牛”交钱,一辆车每月“上贡”3000块钱左右。由于“黄牛”控制的车辆数量各不相同,他要根据掌控的车辆来决定送多少钱。
一天深夜,在临近江苏与山东两省交界的一处乡镇路段上,多达四五百辆车先后停在那里,司机排着队等“黄牛”依次收钱。“这是随机的,大多是外省来的。”知情者告诉办案检察官说,这类超载车辆的过路“行情”是一次每车只收200元。
有办案检察官问一个“公路黄牛”:“你们一年能挣多少钱?”
“我告诉你,”那“黄牛”说,邳州板材企业一条深加工生产线一年的产值也就一二百万元,有点实力的“黄牛”就能挣到这个数。
扰乱市场败坏良序
逐利竞争相互排挤
据徐州市检察院材料披露,“公路黄牛”大致分三类:要么是货运车主,这些车主经常与路政人员打交道,相互熟悉后开始“带车”;要么是路政人员的亲戚朋友或路政部门起用的临时人员,利用人脉熟悉“带车”;要么是收费站或治超检测站附近村民,因有的治超检测站为协调关系,关照当地村民车辆通行,有脑筋活络的村民嗅到“商机”从事“带车”。
据分析,路政执法以中队为单位全体出动。近年来,中队单独行动越来越多地被多个中队联动取代。“黄牛”为平衡受贿人相互关系、确保利益均沾,往往先拿重金在执法人员中发展“内线”,成为“黄牛”的“黄牛”,由这些人“代发慰问金”。
在众多“黄牛”展开的金钱攻势下,路政执法人员的团队守法防线及个人职业良心被击垮。
有位执法中队长就任伊始就不愿干,因为他深知这个职位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是——当“头儿”如果不收钱、不分大伙钱,他若想指使谁干活都甭想。
“我刚开始对‘黄牛’的行贿还能够拒绝,但时间长了就在中队里成了另类。”一位涉案执法中队长“满腹委屈”地向检察官交代说,你不收,别人就没法收,你就会被大家疏远甚至产生怨恨,年底的民主测评也有可能最差。
有位犯罪嫌疑人刚刚成为执法队员之际,就有一些老队员对他的耳提面命,说拿这个钱(“黄牛”送的钱)不要紧,大家都有。他第一次拿这个钱很紧张,后来就“慢慢同流合污了”。
同样受贿,大多数受贿人属于被动受贿,然而也有人不仅乐于受贿,还尝试自己“带车”,变成“穿官衣的‘黄牛’”。据一位检察官介绍,有位扫马路的临时工进入执法中队后,原来一个月几百块钱变成两千多块钱工资,已经有了大大改善。而当他收到“黄牛”给的钱后,就开始拉皮条,从“黄牛”那里拿钱分给这同事那同事,再分给自己一些。
记者调查得知,徐州市铜山县检察院侦办了一起受贿案件,涉案那名路政执法人员曾向“黄牛”一次开口索要3万元。如果到约定送钱日子没送钱,此人就加大对那个“黄牛”所带车队的查处力度。法院最终查明他在两年内受贿60多万元。
多年以来,“公路黄牛”不断扩张各自势力、拓展地盘、积累不义之财,逐渐出现竞争激化的趋向。曾几何时,有人向路政执法中队举报,说哪天哪时会有一批超载车辆过来,是哪个“黄牛”带的车,请务必查处。随后,又有人举报另外一批超载车辆,说是哪个“黄牛”带的。直到路政执法人员摸清底细,原来两个“黄牛”或多个“黄牛”在“斗法”,毁坏对方的“信誉”,就没人敢花钱让失信者带车了。
众多“公路黄牛”大肆行贿带来的社会恶果显而易见:
路政执法人员受贿后对带车“黄牛”点明的超载车辆视而不见,或故意绕路避开,或错时让过,或不开罚单少收钱,或驳载时找装载抓斗车比划一下即放行。
不交“黄牛”钱就挨罚,让众多司机质疑行政部门不守法、不公平,而免罚的超载车辆以其远远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优势对守法运输车辆造成极大伤害。当受贿路政执法人员对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严惩损毁交通道路的超载车辆放行免罚,不仅大大减少了国家应收的罚款,也大大缩短了公路正常使用寿命,更助长了“公路黄牛”牟取非法暴利的嚣张气焰。
记者从三个基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处采访获悉,实际上路政人员他们得到的钱只是极少一部分,真正获利的还是“黄牛”。路政人员最多得一两成。
2012年9月6日,徐州市检察院、市交通局联合召开规范执法座谈会,对发案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徐州市公路处党委副书记王昌香对记者说,我们邀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给我们工作人员讲如何预防犯罪,并且有针对性地研究了发生问题的环节。今年10月份新制定了《徐州市公路超限运输治理路面执法暂行规定》,从路面检查、称重监测、扣押车辆、案件处理、文书制作、卸驳载管理、车辆放行、停车场管理、信息抄报等八个方面来规范管理。
徐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路黄牛’损害国家利益、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其后果直接对国家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威胁交通安全,对政府执法和执政能力形成挑战。我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很支持检察机关查处路政系统专项行动。”
“这次查办路政领域贿赂案件专项行动是徐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民生的司法实践,必将起到有效遏制公路路政执法环节贿赂犯罪发生的效果。”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说。
陈海鹰表示,“公路黄牛”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出现,徐州检察机关查处路政系统专项行动获得的成果可以提供一些成功的经验。(记者杜萌 通讯员许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