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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区创新社区治理模式——“一委三会”打造阳光社区

2012年12月03日16: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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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过在社区成立党委(纪委),设立议事会、监事会,与现有的居委会一起,分别行使居民自治权中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议事会协商、居委会实施、监事会监督”的“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新模式。

  日前,“一委三会”这一新模式已在全市推广。

  搭建议事平台——社区居民“不差权”
  
  2011年7月15日,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召开社区居民会议,选举产生了社区议事会,作为社区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原则上为15人左右。议事会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在居民会议中选举产生的成员代表合并组成,主席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与社区党委书记为同一人时,议事会主席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兼任。

  议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采取听证、票决等议事方式对社区各项事务进行决策;采取质询、评议等方式对社区干部能力、作风等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直接与干部报酬及任职挂钩。由此,过去由于没有设立居民议事常设机构,居民会议召集难、召开难,居民自治难以真正实施的难题得以化解。

  “以前,我们这条路坑坑洼洼,一到下雨天,到处都是积水。路旁也没有路灯,晚上黑咕隆咚的。老百姓也曾向社区反映过这一问题,但好长时间都没有解决。自从实行了‘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新模式以后,我将此事提交议事会讨论,很快路就修好了,还安装了路灯。赵本山有个小品叫‘不差钱’,如今我要说我们社区居民现在‘不差权’。”文化社区议事会成员蔡润珍快人快语。

  截至目前,试点社区已经召开议事会39次,协商讨论表决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其中7项居务被否决。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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